近日,来自杭州的陈大姐表示,30年前她的父母将40万元交给她的大哥进行股票投资,这笔资金随后翻了数十倍。随着父母和大哥相继去世,陈大姐认为这部分股票资产属于遗产,理应分得约500万元。然而,她的大嫂对此表示反对,认为与这笔遗产无关。
在长时间的争执中,陈大姐多次上门要求分配这笔资产,虽然派出所曾干预调解,但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。大嫂坚称,丈夫名下的资产是个人财产,并否认有公婆委托炒股的情况。她提到,早在2016年,经过调解,陈家的兄弟姐妹曾就父母的房产和赡养问题签订了一份协议,其中明确指出大哥与父母之间没有股票投资关系。
陈大姐承认她在协议上签了字,不过她表示当时只关注了资金分配,而忽视了相关的条款。根据协议,兄弟姐妹们分配了60万元,其中一部分给了陈大姐,并约定由她负责照顾父亲,但在父亲急救时,医药费却由小弟垫付,致使双方关系更加紧张。 球友会
大嫂还提到,自己先后给了陈大姐70万元,希望能够以此了结争议,但陈大姐仍然不满,坚持追讨股票款。无奈之下,大嫂甚至出售了自己在杭州的房产。此外,她还提到向小叔子偿还了150万元,并给另一位姐姐10万元。如今,除了陈大姐外,其他的兄弟姐妹已不再参与这场股票遗产的纠纷。